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科研能力的提高,上海市教委自2008年起设立了科研创新项目。2011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在正式启动。我校可申报的项目为重点项目,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由社科处负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宗旨: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侧重基础研究,旨在促进高校知识创新,鼓励教师自由探索,为承担更高层次项目(包括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起到培育作用。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不设课题指南。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并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副高职称和博士学位。
2.已经入选长江学者计划、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学科带头人、上海市曙光学者培养计划等,承担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和上海市社科重大项目者,不可以申报创新项目。
三、项目经费和评审: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评审采用会议答辩方式(2011年度项目复审答辩时间将安排在2010年5月底6月初进行,届时申请人必须本人参加答辩),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5万元。
四、项目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表格请在社科处网站下载。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
社科处
2010.4.20
社科处联系人:陈春常 54345118 ccchen@admin.ecnu.edu.cn
费 斌 62233448 bfei@admin.ecnu.edu.cn
点击下载附件:2011年度上海市创新项目申报材料
内含:申请书、管理办法、验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