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0浏览次数:19

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科研能力的提高,上海市教委自2008年起设立了科研创新项目。2011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在正式启动。我校可申报的项目为重点项目,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由社科处负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宗旨: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侧重基础研究,旨在促进高校知识创新,鼓励教师自由探索,为承担更高层次项目(包括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起到培育作用。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不设课题指南。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并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副高职称和博士学位。

2.已经入选长江学者计划、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学科带头人、上海市曙光学者培养计划等,承担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和上海市社科重大项目者,不可以申报创新项目。

三、项目经费和评审: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评审采用会议答辩方式(2011年度项目复审答辩时间将安排在20105月底6月初进行,届时申请人必须本人参加答辩),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5万元。

四、项目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表格请在社科处网站下载。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5,请在此日期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和电子版报送社科处,逾期恕不受理。

 

社科处

2010.4.20

     社科处联系人:陈春常  54345118  ccchen@admin.ecnu.edu.cn

                       62233448  bfei@admin.ecnu.edu.cn

 

点击下载附件:2011年度上海市创新项目申报材料

内含:申请书、管理办法、验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