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纪念我国现代著名史学大家,华东
第二章 职 责
第二条 广泛动员国内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历届校友、各界人士捐赠。根据资金筹集情况确定每届奖励数额。
第三条 设立思勉原创奖、思勉青年原创奖和思勉原创奖提名奖,制定《思勉原创奖奖励办法》。
第四条 聘任推荐专家委员会委员和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组织评审工作和颁奖活动。
第五条 审定秘书处提交的评奖工作方案、资金使用报告、评审结果和违反学术道德及规范的处理意见等。
第三章 组 织
第六条 管委会设主任1名,由华东师范大学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由我国知名高等学校相关管理专家和著名学者担任;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
第七条 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二年,可连聘连任。
第八条 管委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华东师范大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主要任务是:
1. 执行管委会的决议;
2. 组织评奖等相关活动;
3. 向管委会报告工作。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管委会每二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其决议经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管委会会议,应制作会议备忘录,存档备查。
第十条 管委会以通讯方式审定秘书处提交的评审结果,以及对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获奖成果的处理意见。
第五章 资金来源
第十一条 资金主要来自:
1. 华东师范大学;
2. 华东师范大学校友捐赠;
3. 企事业单位、国内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
4. 其他。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定期公布资金使用状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