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负责人:
接上海市人事局通知,现将有关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201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C、D类),纳入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上海市人事局将组织专家鉴定,通过鉴定者将颁发结项证书。
2、结题条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浦江人才计划项目协议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的;相关成果应该按协议署名;经费按照预算支出。
3.鉴定结项要求。
1)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执行情况表、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C、D类)资助经费决算表(需经财务审核签章)及电子版,以及相关成果各2份(套);
2)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请填写延期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交社科处。
3)截止时间。请在12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和电话:吴文钰,54345118
社科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