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2浏览次数:86

各有关院系、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上海市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通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一等奖4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40项,着重评选对教育决策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性成果,对教育教学有积极作用的实践成果和理论与实践结合效果卓著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方式与资格

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采用自由申报、两级评审、限额推荐的办法,最后由市教委核准、公示、发布。

1.申报人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评奖工作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参评成果资格

2010101日起20131230日止完成或公开发表的中文研究成果均可参评,具体形式是:通过结题验收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未公开发表的各类成果以结题时间为准);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以出版和发表时间为准);被上海市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在近三年区县教育科研成果评奖中获一等奖的成果。

已获得相同级别及以上成果奖的研究成果不再申报。

三、申报步骤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

2.报送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及电子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主件6份(至少1份原件)。

3)成果摘要及电子版(5000字以内)11份。

4)除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外,决策咨询报告要提供咨询报告并附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接受咨询的意见与评价,成果主件为研究报告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须提供结题证书。获区县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的成果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人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

3、受理时间、地点。

有意申报者请在201461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闵行校区行政楼327,电子版材料请直接发送至邮箱wywu@admin.ecnu.edu.cn

联系人: 吴文钰、费斌,电话:54345118

附件: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doc

                                                      社科处

20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