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精神,切实发挥我校哲学社科研究的决策咨询作用和社会服务功能,提高我校服务党和国家及上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我校智库建设,打造我校智库品牌,产出高质量智库成果,培养复合型智库人才,促进智库建设与高校学术发展的良性互动,学校设立“智库成果培育项目”。
2018年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应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立足国家战略决策需求,围绕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上海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精心组织,深入研究,为党和国家及上海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面向全校有相关研究基础、具有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教师。
2.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正在承担学校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和智库成果委托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可以申报。类似研究内容若已获得学校其他经费资助的不予受理
3.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的实施期限为1年,获得立项的课题须在年底前完成研究任务。负责人应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同时提交2篇以上决策咨询报告(成果专报)。完成研究任务并达到以下一项要求者,可以获得免于鉴定结项,并在以后的智库成果项目申报中优先考虑。1)专报告提交政府部门后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对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2)专报被国家社科《成果要报》、全国教科规划办《教育成果要报》、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刊发;3)相关内容在大报大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理论版发表相关的文章,产生重要影响。4)相关智库成果以发展报告、皮书、指数等形式智库成果公开出版发布并产生重要影响。
4.项目批准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申报项目的资助经费为4-8万元,其中一般项目资助4万元,重点项目资助8万元,根据选题论证及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额度。立项后首次拨付50%,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25%,结项后再下拨25%。立项后未按要求展开研究、提交专报的终止经费拨付,并视情况追回已拨经费。
5.课题负责人应主动对接相关政府部门,广泛调研,利用问卷调查等手段掌握第一手资料,定性与定量结合,形成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高质量成果。
二、申报办法
1.所有申报项目应根据申报领域指南(见附件),结合自身研究特长,在充分理解选题内容基础上,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人需填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本院系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审核后将本院系相关材料报送至社科处,截止日期为4月28日。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一式5份,申报一览表1份,相关材料电子版发社科处邮箱skc@admin.ecnu.edu.cn。
联系人:刘进 联系电话62233448
附件:
1.2018智库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2018年首批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一览表.xlsx
2.2018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领域指南
一、服务党和国家发展战略项目。
1. 一带一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
2.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研究;
3. 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研究;
4. 推进党的建设,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水平研究;
5.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
6.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研究;
7. 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研究;
8. 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重大风险防范、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研究;
9.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10. 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
11. 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研究;
12.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研究;
13. 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研究;
二.服务上海发展战略项目
1.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
2. 特大城市公共安全研究;
3. 行政立法体制改革研究;
4. 上海打响“四大品牌”的重点问题研究
5. 推进更深层次的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6. 上海自由贸易港相关研究
7.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研究
8. 上海提升城市品质的内涵及其路径研究
9. 上海城市绿色发展相关研究
10. 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和体育城市相关研究
11.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关研究;
12. 上海科创中心相关研究;
13. 上海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相关研究;
14. 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相关研究;
15. 上海营商环境相关研究;
16. 上海“四大中心”建设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