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精神,切实发挥我校哲学社科研究的决策咨询作用和社会服务功能,提高我校服务党和国家及上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我校智库建设,打造我校智库品牌,产出高质量智库成果,培养复合型智库人才,促进智库建设与高校学术发展的良性互动,学校设立“智库成果培育项目”。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立足国家战略决策需求,围绕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上海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精心组织,深入研究,为党和国家及上海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2019年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部署。发挥我校对学科研究优势,更好为全国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更好地为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服务。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面向全校有相关研究基础、具有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教师,并向我校智库机构相关教师倾斜。
2.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正在承担学校各类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含专项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可以申报。类似研究内容若已获得其他经费资助的亦不予受理
3.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的实施期限为1年,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提交1篇高质量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同时在研期间提交2篇以上决策咨询报告(成果专报)。
完成以上研究任务提交相关成果并达到以下任意一项要求者,可以获得免于鉴定结项,并在以后的智库成果项目申报中优先考虑。
1)专报告提交政府部门后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对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2)专报被国家社科《成果要报》、全国教科规划办《教育成果要报》、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刊发;
3)相关内容在大报大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理论版发表相关的文章,产生重要影响;
4)相关智库成果以发展报告、皮书、指数等形式智库成果公开出版发布并产生重要影响;
4.项目批准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申报项目的资助经费为6万元,立项后首次拨付50%,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25%,结项后再下拨25%。立项后未按要求展开研究、提交专报的终止经费拨付,并视情况追回已拨经费。
5.课题负责人应主动对接相关政府部门,广泛调研,利用问卷调查等手段掌握第一手资料,定性与定量结合,研究真问题,形成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高质量成果。
二、申报办法
1.所有申报项目应根据申报领域指南(见附件),结合自身研究特长,在充分理解选题内容基础上,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人需填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本院系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审核后将本院系相关材料报送至文科院,截止日期为4月10日。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一式5份,申报一览表1份,相关材料电子版发文科院邮箱rwsk@admin.ecnu.edu.cn。
联系人:刘进 吴文钰 联系电话62233448 5434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