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事局有关通知,200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资助对象
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其中社科处负责受理的为:
C类:人文社会科学类,D类:特殊急需人才。
资助对象为留学回国人员,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不超过50周岁(
2.
3.具有高级职称,凡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二、申请方式
浦江计划项目申报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员首先本人前往上海市人事局受理窗口(商城路660号5楼,电话:68883080转551、552)办理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或上海市人事局“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六份),送交社科处。
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三、受理时间
1、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资格认定时间:
2、课题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3、商城路市人事局资格认定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对申报工作不明之处可向社科处咨询,电话:62233448。
社科处
200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