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现将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3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二、为促进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发展,提升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由目前的10个学科扩展到所有学科,并实行常年随时受理申报和即时通讯评审。
三、申报成果应该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出版著作的修订本,不能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请人可从社科处网站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4纸,左侧装订),连同6套申报成果(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3套成果书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随时报送社科处(须附一份包括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
六、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七、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联系人:吴文钰 wywu@admin.ecnu.edu.cn
社科处
2010年1月
点击下载附件:2010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