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1浏览次数:22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
.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
.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511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
.请从社科处网站下载《申请书》,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进行填写,同时参考《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成果4套。
    3
.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4
.请各单位申报教师于2010820前将有关材料交至社科处,并请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admin.ec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社科处
                                  
00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