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届(2011年)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9浏览次数:8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由上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第十届(2011年)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及部门科研负责人和准备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以下申报事项,认真组织申报,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于选题说明

课题重点说明涉及的选题范围,均是当前民主法治工作中有待于深入研究的重点问题,请申报单位(或个人)参考并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前瞻性、实践性、指导性和开创性的基本要求,选择研究的角度和方向。(研究课题参考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具体题目)选题需结合民主法治应有之意,既具备一定的宏观视野,又在实践中可行,着力于难点、瓶颈破解的体制、机制和方法、路径研究,且不要拘泥于研究领域中某一过于具体的细节。对于角度新颖、具有较高实践指导意义的选题,市依法治市办将在今年的课题立项、管理和评奖中予以重点关注。

二、关于课题申报

1、申报由联络员单位组织。申报个人填写申报表(附后,请先看填表说明),申报表交单位汇总后,由社科处统一报上海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每个申报个人最多申报2项课题。

3、申报者要上报材料是:亲笔签名的书面申报书一式3,同时上报申报书的电子文档也可直接发送E-mailttwang@skc.ecnu.edu.cnbfei@admin.ecnu.edu.cn

4、学校申报截止日期是:2011512

三、关于课题立项

1、课题立项标准:

一是完整填写申报表,特别是课题申报立项理由、课题研究大纲和工作进度部分,应严格依照课题研究标准填写,否则不予立项;

二是申报选题应符合第一条关于课题选题的基本要求;

三是民主法治课题项目应是在本届课题评审工作结束之前,未参加过其他单位和部门的评奖,且并未在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成果;

四是必须在截止日之前申报。

2、课题申报截止后,所有符合标准的课题将予以立项编号,并通知申报单位(或个人)。

需要说明的是课题立项时没有经费,等成果上报后参加评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申报者,会有不同数额的奖金。

四、其他: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王同彤,费斌    电话:6223578262233448   

 

 

社科处

2011427

 

附件:(可直接点击下载)

1第十届(2011年)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申报表

   2第十届(2011年)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重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