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最新申报程序的调整,我校重大预研究项目资助方式特做如下调整:
1、第一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申报书通过校内评审正式提交申报的,即为重大预研究项目立项,拨付前期资助6万元。
2、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立项,即视为重大预研究项目结项,拨付后期资助4万元。
3、重大预研究项目负责人须申报三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直至获得立项。如三次申报均未获立项,不再拨付后期资助经费。
4、凡不按规定申报项目或在预研究项目执行期间调离华东师范大学者,学校将追回全部资助经费。
特此通知。
社科处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