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沪教委科[2015]第53号)的要求,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文科)的申报工作,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本年度晨光计划的资助对象是: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36个月。
3、经费额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
4、“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申报学科领域详见“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等。
二、凡符合申报条件并希望申报本年度“晨光计划”的教师,请于11月9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2015年度晨光计划(文科)申报简表》(请从附件中下载),以及3分钟的PPT答辩汇报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晨光计划-本人姓名.doc”和“晨光计划-本人姓名.ppt”,如申报艺术类也请在标题中单独注明)一起发送到社科处联系人邮箱:ttwang@skc.e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待申报截止后另行通知。
社科处联系人:王同彤、费斌
联系电话: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bfei@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社科处
2015年11月1日
点击下载附件:2015年度晨光计划(文科)申报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