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浏览次数:4

 2016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通知,2016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资助对象

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其中社科处负责受理的为:

C类:人文社会科学类,D类:特殊急需人才。以C类为主。申请D类的须为引进人才或研究领域属于2016年度资助重点(见附件4)。欲申报D类特殊急需人才者,需提早提交部分材料请人事局审核,故有意向者请尽早与社科处联系。

资助对象为留学回国人员,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不超过50周岁(196611日以后出生)。

2.201411日以后回国来我校工作。且在国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全职归国工作,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须9个月(含)以上。

3.申报C类资助的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二、其他相关要求

1、浦江计划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并申请者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含)以上项目的申报。曾获得浦江计划资助者不可再次申报。

2已具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并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需在受理期间持原证书换取新证。

3、根据浦江计划为留学人员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提供“第一桶金”资助的原则,留学回国后已获得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支持的,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其他申请注意事项

1、请先阅读申报材料中附件4指南。

2、教师网上申报前需前往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闸北区梅园路77号)进行资格认定(电话:3251151632511577)。

3、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必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内容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4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为在线打印(必须有STCSM字样的水印),连同附件材料14份。申请书与附件材料请装订在一起。

5请于20162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送至社科处,社科处审核盖学校印后统一交至上海市人事局。

6填表时如需“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请电邮至联系人邮箱索取。

7、历年申报的常见问题汇总见申报材料中附件5

 

(闵行校区行政楼325327,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对申报工作不明之处可向社科处咨询。

联系人:王同彤、费斌

联系电话:543451265434511862232631

E-mailttwang@skc.ecnu.edu.cnbfei@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社 科 处

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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