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6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即原上海教科重点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同时也是上海市教育研究重点项目。可参考《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此类项目的年度预算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项目的研究内容要具有普遍意义。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原在哲社办管理申报,现归教科办管理申报)

可参考《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4万元/项。此类项目的年度预算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项目的研究内容要具有普遍意义。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即原上海教科市级项目)

可参考《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三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此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鼓励实践类课题申报,年度预算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二、申报条件:

1.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即原上海教科重点项目)

申报人必须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必须是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2.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原在哲社办管理申报,现归教科办管理申报)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141日后出生)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各类青年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

3.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即原上海教科市级项目)

申报者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优先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4.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

5.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和上海市教育科研规划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和截止时间:

1. 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老师除了填写纸质申报材料之外,还要登录相关平台进行网上申报(http://219.228.12.64)。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30届时请申报者将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A4双面打印),报送至社科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ttwang@skc.ec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上海教科申报-姓名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330日至45日。由社科处通知相关申请人,并发放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如申报数超过上海教科规划办限定的名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不需要网上申报。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5日,届时请将《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A4双面打印),报送至社科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ttwang@skc.ec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上海教科青年申报-姓名

3. 上海市教科项目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制,请申报人仔细阅读各类申请书经费预算栏目后注释,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制定每年度预算,各类项目研究周期均为三年,每年的经费预算不得更改。预算中不得出现管理费、发放给所在单位在职人员的劳务费用。

4.请各位申报的老师及学院、部门严格遵守上述截止日期,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王同彤、费斌

联系电话: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bfei@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社科处

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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