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系统链接:http://222.73.183.169/dbpp/ui/login_b.asp
重要提示:
1、实名认证:
根据市哲社办规定,本年度申报前需在6月20日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实名认证(上传个人身份证扫描件)。逾期则无法参与申报。去年已经实名认证过的教师无需重复操作。注意上传身份证在个人登录页面右侧处,按红字要求处理图片。
新注册用户请务必在“详细资料”中填写学校信息,否则上传身份证也无法查到信息!请新认证上传完毕身份证的老师发送邮件至ttwang@skc.ecnu.edu.cn,标题注明“姓名-已上传身份证”,以便及时审核通过实名认证。
2、忘记密码:
进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点击右上角“课题管理系统”中“注册用户”,自己确定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并牢记,然后在“登陆系统”登陆;如果往年已经注册,请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如果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之前曾经成功登录过管理系统,填报并成功保存个人详细资料的,请联系社科处ttwang@skc.ecnu.edu.cn,发送身份证号,向市哲社办申请找回密码;
3、集中审核:
为避免打印后返工,社科处自6月22日起对网上提交申报书集中审核,故提交后请关注网站中课题状态变化,尽量在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项目提交后审核状态为黄色“机构待审核”,表示已经提交至学校社科处等待审核,待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审核状态变为蓝色“社科办审核中”(如变为红色“机构审核未通过”,则点击修改图标,查看不通过原因并修改后重新提交。),表示已经通过学校审核,提交至上海市哲社办。至此网上审核步骤完成,可以下载打印。
各单位: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业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着力用当代马克思主义凝聚思想共识,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指导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2017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设三类课题:系列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除上述条件外,各类课题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系列课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2.青年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社科研究者。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四、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兼职单位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课题指南》只列系列课题的选题条目,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申报不受《课题指南》选题条目限制,可自行设计选题,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本市水平的研究成果。
1.系列课题按规定条目进行申报。系列课题条目都是当前党和政府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用研究系列的形式在于突出课题研究所涉及问题的广度和深度,强调课题研究应当突破单一学科的局限,由多学科共同参与。系列课题的成果质量取决于承担者的研究能力,也依赖于整个研究系列的组织协调。鼓励对系列课题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鼓励实际部门和研究部门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2017年度系列课题设9个研究系列, 共61个子课题。系列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资助经费为每项5万元。系列课题条目不分学科,申报者既可以申报整个研究系列,也可以申报研究系列中的某个子课题。若申报整个研究系列,申报者除自己承担其中某个子课题外,还应当落实好整个研究系列中其他子课题的申报者;若申报子课题,则每个申报者限报一项。申报者应按《课题指南》选题条目进行设计论证,不得改动选题条目规定的研究方向。
系列课题立项后,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由首席专家对整个研究系列负总责,统筹和协调所有子课题的研究工作。若系列课题在申报、评审中没有或无法产生首席专家,该系列课题立项后,由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根据研究需要指定首席专家,负责协调各子课题的研究工作。
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的中期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报告。最终成果一般为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应用研究类系列课题中期成果形式要求为一篇《成果要报》,《成果要报》要体现问题意识,重点突出研究的实证性和对策性,切忌面面俱到或概要式归纳研究内容。基础研究类系列课题中期成果形式要求为一篇理论性文章。文章内容要紧扣研究主题,可选择在中央或上海的主要理论报刊上公开发表。
2.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按学科进行申报。学科选择参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中的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作为主学科进行申报。
2017年拟立项一般课题200项,资助经费为每项8万元;青年课题100项,资助经费为每项6万元。时效性较强的应用类课题要求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基础类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课题。
3.系列课题申请人不受上述1、2条款限制,但仍需满足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且同一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只可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系列课题的申请。
4.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申请人同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若课题申请人申报的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得立项资助,所申报的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予以立项。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
七、课题申报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须在市哲社规划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印装订后,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课题申报所需材料从市哲社规划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下载。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在2017年7月1日前未获得结项批复的(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5)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7)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3.申请书一律用 计算机认真网上填写,同时要结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2011年版本),并自动生成WORD版本申请书,保存到自己的计算机上后,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复印,中缝装订,装订不规范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打印、复印装订好的申请书第1页上方的“申请者的承诺”须申请者亲笔签名(至少一份)。课题《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字数为千字,经费额度单位为万元,不要填错。
4. 申报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① 申请人须为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否则需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青年课题除外),并在推荐意见后亲笔签名。
②申报者一律到上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主页面右上角的“用户区”注册个人用户,同时严格按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2011年版)自行录入课题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完成后提交保存。请注意录入数据时的课题类别:重大课题、系列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各类课题的申报应选择相应类别的课题申请书填报,要仔细分辨,不能填错。
③ 关于课题立项时间:
按照往年惯例,市社科规划课题将根据每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情况进行调整后才公开发布。预计立项时间约在6月底。
八、申报者通过网站注册、录入申请书的步骤见通知后附详细步骤:
九、申报截止日期及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务必于6月20日前提交实名认证信息,逾期则无法参与申报。社科处将于6月22日起对网上提交申报书集中审核,故提交后请关注网站中课题状态变化。为减少重复,请尽量待社科处审核后,状态变为蓝色“社科办审核中”后再生成word文档打印。(一旦学校审批通过则不能退回修改,请仔细检查,慎重提交。)网上登陆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2、 上报书面申请书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7日下班前由各院系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材料(申报书和申报一览表)提交社科处。申请书交A3中缝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七份,扉页申请人签字、如有推荐人意见则推荐人签字,以“一夹六”的方式摆放(即六份申请书夹在一份申请书中间)。机关直属部门等可以直接交社科处请严格遵守上述截止日期,逾期不予以受理。非网上登陆自动生成并且封面左上角没有“课题申请号”的申请书亦不予受理。
3、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王同彤、吴文钰
联系电话: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wywu@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行政西楼3107。
社科处
2017年6月2日
点击下载附件:
通过网站注册、录入申请书详细步骤
1、进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在右上角“欢迎使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用户”,自己确定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并牢记,然后在“登陆系统”登陆;如果往年已经注册,请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如果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请用右上角“找回密码”找回,因为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
2、登陆后首先选择“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课题申报管理系统”,再点击页面左上方的“课题申报”栏目,选择相应的课题类别,点击其后面的“钢笔型”图标后根据要求录入所有申报数据,其中红颜色字体的数据为必填数据,否则不能“保存资料”,为了节约网上登陆时间,大段的文字最好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打好草稿复制填入。
3、申请书中要求填写的经费管理单位:华东师范大学,银行户名:华东师范大学,帐号:1001247209026260113,开户行:工行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请自行准确填入,录入结束后点击最后的“保存资料”,完成录入。
4、如果第一次没有填写完整,或还要修改,请点击“查看修改 ”图标,再回到原来录入界面进行修改,再“修改申报”保存。注意,一定要在录入完整、准确后再自动生成WORD版本申请书打印、复印,并点击“修改申报”;
5、等表格确实填写准确、完整后,点击“查看修改 ”图标,再回到原来录入界面,并点击“提交申报”,最终上报申报材料,申报页面上课题“状态”变为黄色“机构待审核”说明已经提交至社科处成功。请注意,一定要“提交申报”,否则申报材料报送不到学校机构用户,无法审核上报。待社科处审核后,变为蓝色“社科办审核中”(如变为红色“机构审核未通过”,则点击修改图标,查看不通过原因并修改后重新提交。),表示已经通过学校审核,提交至上海市哲社办。至此网上审核步骤完成,可以下载打印。(已提交的数据,本人不能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社科处,故请慎重提交。)
特别说明:由于是网上录入,字数一定要控制,特别是课题设计论证字数应在规定范围以内,否则,系统会出现问题,不能保存。
6、待社科处审核完毕后,课题状态变为蓝色“社科办审核中”。然后到“课题管理”界面选择“打印”图标,跳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再选择“打开”或“保存”,将填写好的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保存到自己的计算机上,并从“视图”中的“页面”形式查看,此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格式上如有不对的地方,还可以稍作修改,然后打印、复印成A3纸双面中缝装订一式七份报送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社科处。
其中《申请书》第九项内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按照以下内容复制到word版中:(这段文字在网上申报时,不需要填写,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后复制黏贴进去即可。)
经审核,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该栏中年月日统一填写2017年6月30日。
7、社科处将于6月22日起对网上提交数据集中审核,故提交后请关注网站中课题状态变化。为减少重复,请尽量待社科处审核后,状态变为蓝色“社科办审核中”后再生成word文档打印。
8、2017年6月30日前,申报者可随时以注册用户方式登录网站,对申请课题数据进行修改,但一旦“提交申报”就不能修改,切记。如确有重要事项需要修改,必须通过社科处与市哲社办联系。6月30日之前,申报者务必将课题申请书中的所有数据登陆到上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同时要保证上交的书面《申请书》中的数据与网上登陆提交的数据保持一致,否则不予以上报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