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进一步推进我校智库建设,打造我校智库品牌,产出高质量智库成果,培养复合型智库人才,促进智库建设与高校学术发展的良性互动,学校自2015年起设立“智库成果培育项目”。
2017年第三批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将立足国家战略决策需求,围绕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资助对贯彻和落实习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的讲话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的研究、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以及其他服务国家和上海重大或核心战略的现实和理论问题研究。同时也受理各学科领域研究成果申报。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智库成果培育项目面向全校教师,优先资助青年教师,并须已经完成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成果专报)并且尚未提交给相关部门。
2.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正在承担学校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和智库成果委托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可以申报。凡已获得学校其他经费资助的决策咨询报告不予受理。已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资助的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前也不能申报。
3.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的目标和结项条件为申请人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成果专报),正式提交政府部门,并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者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应用,或者被国家社科《成果要报》、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刊发; 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上发表一篇与立项项目相关的咨政类文章,字数1500以上。
4.申请智库成果培育项目,除了填写项目申请书,同时须提交已完成的决策咨询报告(成果专报)。
5.项目批准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申报项目的资助经费共6万元,分4期拨付。立项拨付2万元;立项后在2年内须再递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每成功上报1篇,拨付1万元;提交的决策咨询报告达到结项要求(见上述第3条)拨付2万元;提前结项的,剩余经费一次拨付。提交三篇决策咨询报告均未被录用、批示或刊发,项目自动终止,剩余经费不再拨付;立项后未按时递交决策咨询报告,项目将被终止,并追回已拨经费。
二、2017年第三批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表和决策咨询报告发至wkzx@ecnu.edu.cn,纸质材料一式5份。纸质材料请报送至:
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西楼3107室社科处、文科发展中心办公室(暑假期间正常受理)
闵行校区行政楼808室文科发展中心办公室(2017年9月起受理)
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等可查阅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文科发展中心联系人:刘进、费斌。咨询电话:62233448、62231056。
附件下载:华东师范大学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2017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