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宣传推介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浏览次数:16

 

各相关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

    为加强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过程管理,拓展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展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品牌形象,市社科规划办面向全市开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宣传推介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市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二、资助方式与额度

    1.宣传推介资助工作采取专家评审,经费一次性拨付的方式。资助经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编制,一般每项不超过5万元。

    2.2018年度拟资助20项。

    三、工作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宣传推介活动应紧扣项目研究主题,设置宣传推介议题,鼓励宣传推介活动中形成的研究成果、主题论文等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等中央和市级重要报刊上发表。

    2.宣传推介活动既包括组织学术研讨会、专题性论坛、学术沙龙、中期成果发布会和成果展示会等,又包括创办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新媒体宣传平台等其它方式,鼓励探索通过新媒体、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型传播方式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

    3.活动完成时限应为2018年当年,并在宣传推介活动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活动照片、视频、综述等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四、申报节点

    1.请在研国家社科重大项目负责人下载附件表格,填写好后发送《资助申请表》word版发至ttwang@skc.ecnu.edu.cn,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7份至社科处。

    2.校内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王同彤、霍九仓

联系电话: 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jchuo@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行政西楼3107。

社科处

                       2018年1月19日

点击下载附件:重大项目宣传推介活动申请表(华东师范大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