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教师:
为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力,鼓励教师争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培育和打造精品力作;提升研究国际化水平。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设立了青年预研究项目、精品力作培育项目、海外发文项目等项目。各类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预研究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青年预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青年预研究项目的目标和结项要求为以下各类条件中达到任意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
2)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3)在SSCI和A&HCI来源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4)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3.获得青年预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立项期内每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本项目资助额度为6万元,立项后资助4万元,两年内完成并结项再资助2万元。
二、精品力作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科研能力,出色的前期研究成果,并已完成最终学术专著的80%。
2.精品力作培育项目的目标和结项条件为负责人在五年内获相关省部级奖励或相当成果:
1)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2)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与宣传成果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3)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精品力作项目立项五年内,负责人应出版专著并积极申报以上各类成果奖申报否则须向学校退还全部研究经费。
3.申报精品力作培育项目须提交已完成80%的学术专著打印稿(应匿名)3份,证明具备争取获得成果的基础。
4.本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目20万元,立项后拨付10万元,用于后续研究、出版等。5年内完成结项的再拨付10万元。
三、海外发文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国际合作研究能力和基础,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中必须包含至少1名高水平国(境)外合作研究者共同开展研究。
2.海外发文项目的目标和结项条件为负责人以第一作者,以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SSCI或A&HCI论文一篇(论文形式为Article)且项目立项后两年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和国(境)外合作者共同举办一次学术工作坊或者项目负责人以该项目成果为基础参加境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海外发文项目除申请书外,可提交论文初稿以及相关附件材料证明具备在国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基础。
4.本项目资助额度为6万元,立项后资助4万元, 2年内完成结项的再拨付2万元。
四、注意事项:
1.以上项目均面向全校相关学科教师。全职博士后或专职科研人员在聘期内能完成项目研究者也可以申报。各类申报选题应符合本院系和学校学科建设方向、学术前沿或者国内外关注重大问题。
2.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正在承担学校原繁荣计划项目尚未结项者或结项记录不良者不能申报。已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资助的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前也不能申报。
3.为加强科研育人,所有申请资助项目原则上必须有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参与。
4.项目批准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合同期内调离学校且尚未结项的应退回结余经费。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将追回所拨全部经费。
5. 不能以已立项的其他课题中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项目。受本项目立项资助后,不能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其他校内课题。
6.凡立项资助的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情况优秀的在下次申请立项中优先考虑。
本次申报由各院系统一负责申报。申报人应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在社科处网站下载,A3双面装订)和附件材料一式5份至本院系科研秘书处。经院系审核签章后在3月28日前统一将本院系申报材料以及申报项目一览表(见附件)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高嘉依,吴文钰。咨询电话:62232631,54345118。电子邮箱:skc@admin.ecnu.edu.cn。
附件下载:
社科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