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1浏览次数:81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17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管理研究能力和水平,创新发展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双一流建设。现决定启动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年度项目分为两个类别:

1、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理论类。

2、哲学社会科学管理能力提升类。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的教师或科研管理人员,能够担负起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领衔申报。

参加人员要确保有能力、有精力承担该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同一人最多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项目内容

(一)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理论类

1、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能力。

2、项目内容

从整体或者某一个学科为例,深入分析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构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剖析其中的原因,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要求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一份,鼓励在重要媒体发表相关文章。

选题举例如下:

1、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如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2、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与知识体系的关系研究 ;

3、基于中国实践与中国经验的知识体系;

……

(二)哲学社会科学管理能力提升类

1、申报对象

以学部、院系为申报单位,鼓励跨学部、院系联合申报。

  2、项目内容

从哲学社会科学实际管理现状入手,进行调研分析,形成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科研绩效提升的具体对策措施。本项目要求形成一份高质量研究报告,并对推动本单位或者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际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四、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两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1年,资助金额为1万,立项后下达60%,其余结题验收后下达。

各项目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套。经费须专款专用,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

五、申报流程

1、申报者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1),将打印稿(一式两份)与电子稿一并交所在单位。

2、本项目由各单位统一进行申报,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所有材料报送至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闵行校区办公楼327室),电子版发送至skc@admin.ecnu.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920。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名单。本项工作联系人:郭思晨、吴文钰 。联系电话:54345118E-mail:skc@admin.ecnu.edu.cn

六、项目验收

1、学校对立项项目组织成果验收,对于未能通过成果验收的项目将取消负责人3年内申报本项目和参加校内科研管理评优资格。

2、学校对验收通过的项目将优先推荐在重要媒体发表、推荐参加重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