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委有关通知,2019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二、采用限额申报的形式,申报资格要求如下:
1.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已经取得博士学位;
4.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5.曙光计划项目专设“思想政治类”,申报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同时是我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如申报该类项目,请在发送简表邮件中注明“曙光思政类申报”。
三、请申报人注意相关时间安排:
1.5月27日(周一)前后无出国出差任务,能参加校内答辩会,时间地点截至申报后另行通知。
2.6月下旬前后无出国出差任务,能参加教委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等待教委通知。
四、材料报送
2019年曙光计划项目申报采取实体院系—文科院二级申报管理模式,文科院不单独受理个人材料上报。请各院系科研秘书于5月23日(周四)下午5:00前将本单位《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ma@skc.ec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曙光申报-单位”或“曙光思政类-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丽,霍九仓
联系电话:62232631;62233448
E-mail:lma@skc.ecnu.edu.cn;jchuo@admin.ecnu.edu.cn
地址:中北校区办公西楼3107室,闵行校区行政楼1211室。
文科院
201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