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褒奖上海优秀文艺人才,营造更加良好的文艺人才成长环境,不断壮大上海文艺人才队伍,为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提供人才支撑,上海市将开展第七届“上海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上海文学艺术终身成就奖
授予为上海乃至全国文艺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文学艺术家。
(二)上海文学艺术杰出贡献奖
授予在上海乃至全国文艺领域取得杰出成绩的文学艺术家。
同时推出上海青年文艺家培养计划。凡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l日以后出生),具有出色的文艺才能和较大潜力,本人或其作品在国内外大赛中获奖的,可以申报该计划。
二、评选范围
长期以来在上海从事文学、影视、戏剧、音乐舞蹈、美术领域工作,并为上海文艺事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文艺家。
前五届“上海文学艺术奖”个人奖项获得者及第六届“上海文学艺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可参评终生成就奖。曾入选“上海青年文艺家培养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培养计划。
三、申报方式
采用组织推荐、专家举荐(专家应为往届“上海文学艺术奖”获奖者)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奖项和专业类别均只可选报一项,不得兼报。本次评选活动将在东方网建立评选网页,可登录后了解相关事宜并下载申报书。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提交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6日。
请于截止日前将申报式3份(附光盘一份,含电子报名照,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及附件2份(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我校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地址: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3107,闵行校区行政楼1211;
联系电话:郭思晨 54345126,费斌62231056。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