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通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已经启动。教育部社科评奖是对我校近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和成果的一次重要检阅,学校在社科评奖中所取得的成绩是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评估、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我校每位教师的高质量科研成果对学校事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教育部评奖也是每位教师展示近年来社科研究成绩的重要契机和平台。为做好本次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学科分类
1.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的学科分类,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申报范围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1.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2.青年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
(二)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为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以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本届参评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定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6)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
(7)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或在证明内容中明确说明在上述时间段内被采纳应用。证明包括以下类别:
a.明确注明报告名称,写清采纳时间的采纳证明。
b.有关内参用稿通知。
c.领导批示或对获得领导批示的表彰信、感谢信等。
d.实际出台文件中,标注说明该文件吸收了报告的有关成果。
e.其他能证明报告被采纳或应用价值的材料。
(8)普及读物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须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
(10)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三、申报办法
(一)各位老师填写《申报评审表》,将《申报评审表》、成果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按要求交本单位科研秘书。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电子版材料:
1.《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2.申报成果(统一用PDF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PDF格式)
纸质版材料(需要装订在一起的材料请A4打印、胶装):
1.著作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一式3份。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2.论文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普及读物类、咨询服务报告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一式3份。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三)截止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排序上报,校内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2日。
各单位科研秘书整理好全部申报材料,并以院系为单位,附《申报一览表》word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于截止日期前报文科院,其中电子版材料每位申报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教育部报奖+申报人姓名。
四、报送地点
1. 电子版请以“教育部报奖+院系”为邮件标题发送至邮箱:
skc@admin.ecnu.edu.cn或 scguo@admin.ecnu.edu.cn
2. 纸质版请报送至以下地点:
中北校区:办公楼西楼3107
闵行校区:行政楼1211
3.根据教育部要求,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4.联系人:郭思晨54345126 费斌 62231056
附件: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