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浏览次数:20

 

说明:申报前请仔细阅读该通知及附件中7《填报模板》及附件8《规范自查确认表》核对论证内容及规范,重要事项已用红字或下划线标出。我校教师请尽量使用本通知附件中华东师大专用版《申请书》及《活页》填写。

 

各有关学院、部门: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3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的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并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目中填写一级学科名称;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与数据表中“学科分类”务必保持一致

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七、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均可从全国哲社规划办网站上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

九、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3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一、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三、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全国哲社规划办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或在本通知后面的附件直接下载,请认真阅读“申报通知”、“申报公告”、“项目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课题指南说明及课题指南”、“申报数据代码表”等文件。

十四、《申请书》(包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201712)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第2页申请人承诺须亲笔签名(至少一份原件)。同时,在填写申请书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申请书前所附的“填写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十五、《申请书》封面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最后一页上方的“项目登记号”、“项目序号”等代码框内的内容申请人不得填写;《申请书》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要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其中,活页中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同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并且与《申请书》分开单独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一般为8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请用合适的字体字号(如5号楷体或宋体)和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十六、学校相关申报安排:

2018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采取实体院系-社科处二级申报管理模式,社科处不单独受理个人材料上报。校机关、理科院系等无专职文科科研秘书单位的申报人请直接与社科处申报负责人联系。

1201814日,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大会:社科处负责举行全校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大会,届时通知会下发至各院系,希望参会的申报人请见通知后及时向科研秘书报名汇总。

22018122日前,各院系下达通知、组织项目申报指导会:各院系应充分重视申报工作,明确申报时间节点,利用邮件、微信群等方式将社科处申报专用附件下发到单位所有教师;组织学术力量与专家,以申报指导会的形式对本院系2018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的论证进行申报把关,并反馈意见给相关申报人以便修改标书。

32018122-225日,申报人填写标书阶段:请申报人认真参考附件7《填报模板》及附件8《规范自查确认表》核对论证内容及规范。此过程中可将《申请书》及《活页》,发至ttwang@skc.ecnu.edu.cn并抄送ecnuxm@gmail.com,社科处会协助审核标书内容及规范。邮件标题请尽量注明院系+姓名+国家社科初稿以便及时反馈意见后再打印材料。

42018225-28日,各单位科研秘书收取、核对、录入申报标书阶段:收取材料时应根据《规范自查确认表》核对标书形式规范,如有遗漏问题应及时要求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将本单位申报标书基本信息录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系统并导出“数据表”数据。《申报书》上只需相关签名,无需加盖实体院系公章。

请各实体单位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在201831日下班前向社科处报送以下材料:

1.审查合格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将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顺序叠放,统一夹在第1份申请书内;每套标书应附《规范自查确认表》1份,应有项目负责人及科研秘书签名。

2.使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XMSBSJ.DBF文件);

3.使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打印的《**院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每份申请书电子版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汇总压缩包。

十七、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各学院、部门科研管理负责人联系,也可直接与社科处联系:

社科处联系人:王同彤、霍九仓

联系电话: 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jchuo@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行政西楼3107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2018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专用资料.rar 

社科处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