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文科科研成果公共数据库平台填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8浏览次数:114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

您好!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人文社科统计工作的要求,我校2017年度文科科研统计工作具体由社科处负责、各院系一起配合完成。目前该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现针对文科科研成果方面的填报工作进行布置。请您配合完成工作,谢谢!

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凡由我校老师、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于201711日至1231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含电子出版物)、发表的论文(含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文科科研成果、专利成果,均应纳入统计范围。

二、填报方式

老师可通过学校的公共数据库平台填报科研成果,登录本人公共数据库账号后,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打开“论文管理”下的“期刊论文认领/录入”,进行填写。具体操作指南请见附件。

学生可以登录研究生系统平台填报科研成果。进入研究生系统,选择“我的学习”——“科研信息”,选择“文科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登记”,根据跳出来的提示信息中点击科研管理系统(新)进行操作。

三、科研成果的相关附件

著作的原件、CSSCISSCIA&HCI来源期刊、《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目录页和首页的复印件、研究报告的被采纳证明复印件、省部级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文件请交至您所在院系负责本年度统计工作的科研秘书,具体递交时间根据各院系安排而定。

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教职员工的科研成果附件,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18110日前,交至社科处办公室(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3107室,闵行校区行政楼325室)。

四、填报截止日期

在公共数据库平台填报的成果信息,截止时间统一为20181524:00,请您尽可能提前完成填报工作。

科研成果的统计结果将作为科研考核、科研实绩奖励等的重要依据,也是校外机构对学校评估等的重要数据来源。凡在科研统计期间未及时上报的成果,将一律不纳入科研实绩奖励范围。在成果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向您所在院系的科研秘书、社科处或信息办垂询:

社科处联系人:沈怡廷、何翎格、吴文钰

电话:62232631(校内:62631)、54345127

如有操作技术上的疑难问题可以致电信息办徐明飞老师,联系电话:62233081-231。也可以联系iris公司:15118023739 姜涛。

   2017.12.15

附件:文科成果操作手册-科研秘书.docx 文科成果操作手册-老师填写成果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