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将于12月左右开始申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可根据十九大精神选择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自行设计题目。
二、申报条件和类别选择
1.申报条件
参照2017年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18年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2.申报条件
原则上,各单位应充分动员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各单位在编在岗的从高级、副高级到中级职称(有博士学位)、全职博士后人员,重点动员以下人员。
1.已有省部级项目在研且无国家项目的教师。
2.曾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已结项的教师。
3.获得我校青年预研究项目资助且未结项的教师。
4.35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且无国家课题在研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应积极申报青年类项目。
5.应积极动员无国家课题在研的正高级教师申报重点类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1.宣传指导阶段
(1)2017.12.6-2017.12.13
将预申报通知发布到科研部和社科处网站,各单位科研秘书确保将预申报通知转载到本单位网站,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群、会议等合适途径将预申报工作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积极动员有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申报。
(2)2017.12.14-2017.12.20
各单位科研秘书协助单位领导做好本单位“申报动员指导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并将《申报动员指导会方案》(时间、地点、评阅专家、与会申报人)报送社科处。同时各单位统计意愿申报2018国家社科基金年度教师名单,填报《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师预申报情况表》,于2017年12月20日下班前将《方案》和《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ttwang@skc.ecnu.edu.cn。
2.申报论证阶段:2017.12.21-2018.1.8
在2018年1月8日之前,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动员指导会”,邀请同行专家对本单位教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进行评阅并给出修改意见。社科处根据情况派人员全程参加。
3.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请参考附件,待正式通知下发后,以发布的正式申报材料为准。提交正式材料截止时间以学校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社科处
201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