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海市浦江计划项目(文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次数:6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168号)、《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人社外发〔201550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启动实施201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浦江计划主要资助近期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包括入外籍以及从港澳台地区出国的留学人员。C类(社会科学类)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的创新创业;D类(特殊急需类)资助其他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

C类项目申请者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2)具有硕士学位,并被聘任为本市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新闻媒体单位担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副编审(含)以上等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金融单位工作担任部门经理(含)以上职务;(5)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并在本市文化艺术院团担任二级导演、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二级指挥、二级美术师、二级舞蹈设计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且被聘任为本市高等院校音乐曲艺类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6)创办文化产业类经济实体的,参照B类企业创业类申请条件。

D类项目申请者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项目符合年度申请指南公布的重点领域;(2)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3)经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通过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

(二)申请人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截至2018 11日,申请人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四)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任职的D类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五)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间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六)申请团队资助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须作为研究团队被在沪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七)申请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资助年限、强度及重点

(一)浦江计划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二)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科研开发及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20万元/人;社会科学项目资助15万元/人;团队资助50万元。

(三)特殊急需人才年度资助领域:经济金融、文化传播、材料科学、能源动力、信息科学、基础医药、临床医学、机械制造、环境工程、崇明生态服务等。

四、申报事项

(一)所有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附件2)办理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受理时间:20171116—20171215

              9:00—11:30  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上海人才大厦2楼(梅园路77号)

咨询电话:32508060

D类须于2017128日前提交申请,待审定后确定申报资格。

(二)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的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附件3),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在线填报时间:201711169:00—2017121716:30

(三)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并按规定签字盖章齐全,由各院系科研秘书汇总并统一报送至社科处。材料装订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社科处时间:20171212日,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txu@admin.ecnu.edu.cn

五、在线填报步骤(操作指南见附件3

一、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二、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证件号码填:12100000425006133D);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三、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六、咨询电话

AB类:市科委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CD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与留学人员工作处, 2311032923110330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附件材料,原始信息可参照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信息(http://files.shafea.gov.cn/html/e6019302-fa3d-4e19-b487-031296d91216.htm)。

(二)教师网上申报前需前往上海人才大厦2楼(梅园路77号)进行资格认定(电话:32508060)。

(三)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必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内容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四)请在20171116—20171215日期间,尽早办理资格认定和网上填报,D类须于2017128日前提交申请,待审定后确定申报资格。书面材料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1212日,社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上海市人保局。

(五)历年申报的常见问题汇总见申报材料附件4

八、联系方式

   社科处联系人:徐廷廷 54345126

附件:2018年度浦江人才计划(文科)申报材料(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