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浏览次数:125

 

各相关单位: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在高等教育领域,1995年开始以文化素质教育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的素质教育,引发了教育思想、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的巨大变革,涌现出一批致力于大学素质教育工作的先进工作者。为了调动大家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发展素质教育思想、深化通专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积极性,加强素质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总结先进经验发挥典范作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兢兢业业,勤奋工作。

  (二)在大学素质教育相关部门从事素质教育管理、育人工作五年及以上,注重立德树人。

  (三)在推动本校或区域的素质教育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素质教育实践和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该领域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评审、公示及表彰程序

(一)评审及公示

  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秘书处将于2018年1月组织开展评选活工作。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研究会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二)批准表彰

  评选结果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经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名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发文公布,并于2018年3月在珠海召开的年会上进行表彰。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推荐人的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突出业绩贡献,可附佐证材料。

  (二)推荐材料包括:

  1.《“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

  2. 候选人各类获奖证书、代表论文等佐证材料2份。

  (三)推荐材料要按照格式填写,并于2017年12月7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交至中北社科处(办公西楼3107室),同时请将《“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箱skc@admin.ecn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霍九仓

电话:62232631,62233448

附件: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docx

 社科处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