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8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专项招标共确定8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6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突出主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人在填写标书时须对研究类型作出选择。一是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深度研究,要求增强项目研究的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在研究过程中提交一批务实管用的决策咨询报告并通过《成果要报》上报,2年内完成;二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专题研究,要求在权威媒体公开发表不少于10篇理论文章,以生动鲜活的语言全面、准确、及时地阐释十九大精神,1年内完成。

七、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从投标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八、具体事项安排

1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看到通知后尽快组织研究队伍,课题组于1113日下班前与社科处联系备案(以邮件形式发送意向,包括招标编号,子课题负责人及相关课题组成员)。

各相关院系应在论证阶段帮助课题组积极开展论证,121前将《投标书》初版发送word版邮件至ttwang@skc.ecnu.edu.cn,社科处视情况组织校级论证沙龙。

1212日下班前前提交正式《投标书》。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9份复印件。(《投标书》(见附件)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如太厚也可A4双面印刷胶订加封皮);

2)《投标书》及《专家联系方式附表》(word电子版)各1份,发送至ttwang@skc.ecnu.edu.cn

3)《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1份,发送至ttwang@skc.ecnu.edu.cn,内容包括所在省区市或部门名称、责任单位名称、首席专家姓名、投标课题名称、涉及学科名称、招标课题研究方向序号、子课题负责人姓名,以及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姓名及其所在单位名称。

九、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负责人联系:

社科处联系人:王同彤、霍九仓

联系电话: 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jchuo@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办公楼3107

社科处

2017118

附件: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招标选题.xls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投标申请书(华东师大专用版).doc  

    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4:附表样式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