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6浏览次数:7

 

各学部(院系)、基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市哲社规划办从即日起组织开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集中上海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力量,部署一批系列研究课题,推出一批高水平、标志性的研究成果,为全社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理论支撑。

二、招标要求

本次课题招标共确定28个选题方向,基本涵盖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主要内容。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申报人也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自选题目应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申报自选题目申请人在课题申报系统中填报时选择子课题(自选),具体题目在导出的WORD文档中(封面和数据页)标注。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要求2018530日前完成,成果形式为一部不少于10万字的书稿。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本次课题面向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公开招标。申报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原则上应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2.为鼓励本市社科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阐释工作,本次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承担者申报。

3.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申报人必须有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安排

1.本次课题招标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人须在市哲社规划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一式7份打印装订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社科处(社科处审核后打印)。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单位要加强对基本信息内容的审核,提高申报质量。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选题方向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4)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5)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4.课题申报从即日起至20171120日止,逾期无法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徐廷廷

联系电话: 54345126

电子邮箱:ttxu@admin.ecnu.edu.cn

    附件:十九大精神研究选题.docx

 

                                              社科处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