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4浏览次数:6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7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4)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5)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2-4项。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四、具体时间安排

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在9月10日前向社科处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投标书》、《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word电子版)1份,发送至ttwang@skc.ecnu.edu.cn

2)《投标书》、《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纸质版2套。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2.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3.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负责人联系:

社科处联系人:王同彤、霍九仓

联系电话: 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jchuo@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办公楼3107。

社科处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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