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浏览次数:7

  

各学院、有关教师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评奖范围:20151月至2016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奖项设置。本次奖项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两类奖项。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3、申请评奖的成果,应是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也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4、本次申报通过网络进行,网址网址为http://fzzx.sh.gov.cn:89,申报步骤请见网址http://fzzx.sh.gov.cn:89/help/AAHelper.html#001

5、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310前向社科处反馈申报意向并提交申请书初稿;

2)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申请人根据初审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按要求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日期为227日至327日,逾期无法申报)

345日下班前,申报人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社科处。社科处审核签章后报评奖办。

6、注意事项。

1 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其他奖励的成果(各学会主办的奖项不算在省部级奖励内),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

2 最终纸质版材料应该包括:申请书(经网上预审通过);成果原文,成果摘要,采纳证明,一式4份。

3 成果摘要应包含以下信息:成果名称、作者、完成时间、成果梗概和作者签名。其中成果梗概应是对成果全文进行缩写,而非简单地删减。字数应该控制在3000字左右。

4) 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社科处联系人  马丽   吴文钰   联系电话: 62232631   54345118

联系邮箱:skc@admin.ecnu.edu.cn

 

附件(请用IE兼容模式打开)(内含相关文件、申报指南)

社科处

201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