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批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9浏览次数: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进一步推进我校智库建设,打造我校智库品牌,产出高质量智库成果,培养复合型智库人才,促进智库建设与高校学术发展的良性互动,学校自2015年起设立智库成果培育项目

2017年第一批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将立足国家战略决策需求,围绕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资助对贯彻和落实习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的讲话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的研究、对2017年全国两会的资政建言以及其他服务国家和上海重大或核心战略的现实和理论问题研究。同时也受理各学科领域研究成果申报。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智库成果培育项目面向全校教师,优先资助青年教师,并须已经完成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成果专报)并且尚未提交给相关部门。

2.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正在承担学校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和智库成果委托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可以申报。凡已获得学校其他经费资助的决策咨询报告不予受理。

3.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的目标和结项条件为申请人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成果专报),正式提交政府部门,并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者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应用,或者被国家社科《成果要报》、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等刊发。

4.申请智库成果培育项目,除了填写项目申请书,同时须提交已完成的决策咨询报告(成果专报)。

5.项目批准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申报项目的资助经费共6万元,分4期拨付。立项拨付2万元;立项后在2年内须再递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每成功上报1篇,拨付1万元;提交的决策咨询报告达到结项要求(见上述第3条)拨付2万元;提前结项的,剩余经费一次拨付。提交三篇决策咨询报告均未被录用或批示,项目自动终止,剩余经费不再拨付;立项后未按时递交决策咨询报告,项目将被终止,并追回已拨经费。

二、2017年第一批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113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表和决策咨询报告发至jliu@philo.ecnu.edu.cn,纸质材料一式5份。纸质材料请报送至:

中山北路校区理科大楼A218

闵行校区行政楼325室社科处办公室

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等可查阅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文科发展中心联系人:刘进、费斌。咨询电话:622312976223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