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批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浏览次数:1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进一步推进我校智库建设,打造我校智库品牌,产出高质量智库成果,培养复合型智库人才,促进智库建设与高校学术发展的良性互动,学校自2015年起设立“智库成果培育项目”。

现启动2016年第二批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智库成果培育项目面向全校文科教师,优先资助青年教师,并须已经完成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成果专报)。

2.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正在承担学校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可以申报。凡已获得学校其他经费资助的决策咨询报告不予受理。

3.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的目标和结项条件为申请人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成果专报),正式提交政府部门(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被国家社科《成果要报》、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等刊发)

申请人须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已完成的决策咨询报告。

4.项目批准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申报项目的资助经费共6万元,分4期拨付。立项拨付2万元,立项后在2年内须再递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每成功上报1篇,拨付1万元,结项拨付2万元,提前结项的,剩余经费一次拨付。

5.申报项目立项后1篇(包括申报时递交的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部门录用或采纳,或者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即为结项;3篇决策咨询报告均未被录用或批示,项目自动终止,剩余经费不再拨付;立项后未按时递交决策咨询报告,项目将被终止,并追回已拨经费。

二、2016年第二批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时间至624日截止。

三、报送材料要求:申请表和决策咨询报告发至skc@admin.ecnu.edu.cn,纸质材料一式5份(申请书在社科处网站下载,双面装订)。申请材料报送至中山北路校区理科大楼A213215室,闵行校区行政楼325327室。

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等可查阅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社科处联系人:马丽、费斌。咨询电话:6223263162233448。电子邮箱:skc@admin.ecnu.edu.cn

 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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