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5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浦东专项课题(第二批)暨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研究基地课题即日起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现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目录
1、浦东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的功能研究
2、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金融片区领跑金融改革创新的策略研究
3、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高科技片区的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联动研究
4、金砖银行落户对浦东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影响研究
5、浦东新区加快引进和布局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对策研究
6、浦东新区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金融创新环境比较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的支持。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4、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我国和上海实际、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三、招标程序
1、我校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9日。请各申报单位及申请人于2015年6月29日前将填好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政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2014年版》(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一式九份,其中《课题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报送社科处,并用E-mail将Word格式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ttwang@skc.ecnu.edu.cn。由社科处和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各位申报者务必按时上报。
3、《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且采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分开装订,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书内所附的《填表说明》。
4、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是提供专家进行匿名评审使用,所以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同时,《课题研究大纲》中的“课题名称”一定要填写,右上角的申报编号不要填写。
5、课题的《课题指南》、《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等附件均可在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fzzx.sh.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中“表格下载”里下载。也可在本通知后面的附件材料中直接点击下载。
6、《申请书》第三项内容“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请按照以下内容填入: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课题申请人和主要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四、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2015年7月上旬,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2015年7月上中旬在上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gov.cn)、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和上海金融学院网站(www.sfu.edu.cn)公布中标结果。
五、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
六、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委托立项通知书》起10日内,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2、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2015年11月底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4、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2至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同彤、费斌
联系电话:54345126,54345118;62232631
E-mail:ttwang@skc.ecnu.edu.cn;bfei@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社科处
2015年6月15日
点击下载附件:2015上海决策咨询浦东专项.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