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0浏览次数:7

 

各单位:

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原则上应结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注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研究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4万元左右。

四、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1.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相应研究项目的基础,申报人当年限额申报一项。为鼓励更多人员参与教育科研活动,对已承担过两次以上市级项目的申报人从严控制(重点项目、攻关项目、委托项目、决策咨询项目不在此范围)。有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上海市教育科学项目的老师不得申报。

2.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在该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同专业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

3.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4.申报人需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并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要严格按照说明,用计算机填写,不得添加页码或改动表格。

5. 学校申报流程和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626日:申请人填写附件中《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33月修订),并将填写好的《申请书》打印一份,交至社科处。《申请书》电子版发至ttwang@skc.ecnu.edu.cn

6.请各位申报的老师及学院、部门严格遵守上述截止日期,逾期不予以受理。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王同彤、费斌

联系电话: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bfei@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社科处

2013619

 

附件:2013上海教科一般.zip

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2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