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7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个人: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今年6月起组织开展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111月至201212月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评奖。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上海市党政机关,含上海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关)。评奖活动将进一步面向社会研究机构及人员。

3、根据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大都市的需要,本届评奖活动进一步鼓励上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申请评奖,以更好地为上海发展献计献策。申请评奖的成果,是指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其中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大都市相关的长三角、长江流域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4、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5、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6、申报步骤。申请人先在网上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研究成果奖还需提交成果报告光盘),然后由申请受理部门审查确定该申请受理与否。

网上申请受理日期:2013620日至2013723日,网址为www.fzzx.sh.gov.cn。学校社科处负责我校申报材料审核和提交,受理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光盘截止日期:20137241700,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7、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0954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091号)、本通知和《关于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进行,请申请人上网查阅以上文件后再予申请。

社科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吴文钰  54345118  62232631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docx

2.  《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

决策咨询成果奖实施细则.docx

3.  《关于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

关于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docx

社科处

201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