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具有世界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的要求,加强全国教育科研成果宣传推介工作,促进研究成果更好更快地运用于党和政府决策、运用于教育实践、运用于教育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全国教科规划办将开展阶段性研究成果征集活动,并在改版后的网站“优秀成果简介”中展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国教科项目的阶段性优秀成果主要包括在《教育研究》、《心理学报》上发表的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求是》、《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发表或转载的文章、获得省部级评奖二等以上奖励或被省部级以上政府决策完整采纳吸收的成果,并附有基本材料和相关证明。
2.成果形式可以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专著需由作者撰写简介,明确研究的创新之处。
3.请将上述材料(word格式)及相关证明(发表的杂志封面和目录及证书或证明扫描件)随时发送至全国教科规划办邮箱qgb@cnier.ac.cn;同时请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admin.ecnu.edu.cn,以便我们掌握相关情况,报送样稿见全国教科规划办网站“优秀成果”栏目文章格式(网址为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2.jsp?infoid=1335254564530193)。
4.阶段性研究成果作为课题结题鉴定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全国教科规划办联系人:丁杰 联系电话:62003304
社科处联系人 : 吴文钰 联系电话:54345118
社科处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