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08-01-16浏览次数:68

一、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等相关材料请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者学校社科处网站()下载。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18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将申报书一式7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分开装订)交社科处。申请书复印递交前请务必将电子版发到社科处(bfei@admin.ecnu.edu.cn)进行审核,社科处将及时回复,以免复印后再做修改和补充而造成的损失。

 

三、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以研究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阐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研究阐释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和宝贵经验,研究阐释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研究阐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新部署,研究阐释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基础理论和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鼓励原创性和开拓性,倡导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相互结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

 

四、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三类,资助额度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

申请重点项目者须承担并完成过一般项目;

申请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申请青年项目者及课题组成员出生日期须为1968320以后,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两名正高推荐。

 

五、申请课题须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填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六、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至三年。

 

七、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课题组成员(须经本人同意)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外籍人士不能申报。

 

八、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同行专家匿名通讯初评。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活页内容与申请书第二部分课题论证的内容必须一致。

活页课题论证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写成果形式、成果数量、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独著或合著等信息,不能填写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及单位、发表时间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背景资料的信息例如:1)论文2万字,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杂志;(2)专著(独著)30万字,上海人民出版社;(3)专著(合著)25万字,上海文艺出版社。同时这些信息必须与申请书第三部分完成项目研究的基础和保证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列出的详细成果目录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