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刘拥华副教授主持的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建构主义与知识社会学理论的新进展研究”(项目批准号17BSH014)在闵行法商楼510举行了开题沙龙,出席沙龙的主要有社会学系的博士生和硕士生。
项目主持人刘拥华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知识社会学以及相应的知识的社会化是一个经典的社会学问题,自从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提出这一问题以来,后续者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不断地改造,最终形成了渊源于涂尔干知识理论的几大理论流派。这些理论流派分别是舒茨、加芬克尔所代表的理论对知识社会化所进行的现象学改造、布迪厄从“误识”和“象征权力”等角度进行的政治化改造以及吉登斯、泰勒等人进行的伦理改造。在对布迪厄改造的认真审视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激进政治化的改造无视行动者所生存的生活世界的历史,有将研究者的视角优势化的问题,在此意义上,需要回到涂尔干的原意上,坚守对知识社会化的伦理和现象学的改造。
作为知识的社会化渊源的是涂尔干的分析,尤其见他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对知识与社会安排之间关系的创造性分析。涂尔干认为,人类制度不能建立在谬误和谎言的基础之上,否则社会学就不可能存在下去;对于原始宗教亦是如此,原始宗教与实在相关,并且表达了实在。这就是说,任何宗教都是对既存的人类生存条件做出的反应,尽管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人们必须透过符号,找到它所表现的并赋予其意义的那个实在。否则,我们所看到的那些原始宗教信仰和仪轨,就会显得一团糟,误认为是根深蒂固的谬误,无法理解。也因此,信仰者之所以信仰某种神话、宗教、仪式,其真正的理由是什么,这应该是科学应担的职责。
项目主持人特别强调了现象学对知识社会学的贡献。现象学或者常人方法学所具有的经典性意义就在于,它们关注和重视一个国家和市场之外的“社会共同体”,在这里,信任和团结能够经由行动者的“能动性参与”而达成。这些思想家们对微观互动的研究恰当地显示了一个文化和价值场域(我们也可以用市民社会的概念来概括这个场域)的自主性存在,以及这种“市民社会”之于社会秩序的积极意义,它“暗示了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秩序,也就是一种并非由大规模的、强制性的结构所控制,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沟通与互惠建构起来的社会秩序。”而风起云涌的社会运动本身又正契合着现象学家们对“社会共同体”的思考。正如亚历山大所言的那样,不过,在二十世纪的最后十年,对中间层的这类思考似乎成为了特别紧迫的需要。
在主持人的介绍之后,参与者对知识社会学及其流派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提出了较有价值的问题,项目主持人对问题进行了一一回答。在最后,沙龙还重点讨论了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对“共有知识”,尤其是实践意识的分析,认为吉登斯的此类分析对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知识社会学的现象学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