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项目“公法人视角下公办大学法人制度研究”开题沙龙举行

发布时间:2016-12-19浏览次数:4

  

1030日下午,由我校教师张文国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公法人视角下公办大学法人制度研究”开题沙龙在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会议室举行。课题组成员华东理工大学董溯战教授、上海体育学院陈书睿副教授参加了开题沙龙。参加本次沙龙的还有河南工业大学张金燕副教授、上海水产大学朱体正老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任静远博士和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有关研究生。

课题负责人张文国首先就课题选题和研究设计做了介绍。公办大学法人制度建设是以建设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中心内容。本课题以反思我国现行大学制度的弊端为出发点,以现代大学的精神和理念为导向,内容涉及以政校分离为取向的政校关系重构,以去行政化为中心的校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再平衡,以民主决策和多元参与为特征的校内治理模式构建,以多元化和社会化为特征的教育评价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公办大学法人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也是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完成这一改革离不开法人制度和理论的支持。但是,由《民法通则》搭建的公、私不分的法人制度体系对这一改革需求显得力不从心。在重构我国法人制度体系过程中,对是否遵从大陆法系的公、私法人二分法,学界众说纷纭,但这并不妨碍借鉴公法人理论研究我国现行社会中的组织现象。本课题以公法人制度为参照,对公办大学法人制度进行系统的微观研究。为我国法人制度体系的完善提供理论基础,为构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和制度参考。

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和研究设计,但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董溯战教授认为,对大学治理现状的研究可以从调研近年来各高校颁布的大学章程入手,从章程文本研究和章程实施情况实证研究角度展开。陈书睿副教授认为,我国立法中无公法人制度,建议课题开展公法人制度对我国的适用性和对公立大学的适用性研究。张金燕副教授认为,可以开展对公办学校法人制度与民办学校法人制度的比较研究,从比较中揭示公办学校法人制度的特殊性。朱体正老师指出,在进行中外比较和制度借鉴时,应注意到欧洲国家和美国在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方面还是有很大差异的,应将该制度置于各自不同的社会、文化、历史、政治和法律环境下考察,只有理解其内在的制度逻辑,才能循着该逻辑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大学法人制度。

与会专家从不同角度对本课题的研究思路和框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课题负责人张文国对专家们的建议表示深深感谢,并将根据专家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框架和具体方案,以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和研究目标的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