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5日,让-皮埃尔·德迪埃(Jean Pierre DEDIEU)教授在历史系1206室做了题为“西方的宗教裁判所”的讲座。
德迪埃教授出生于1948年,供职于多个法国著名研究机构。1987年获“国家荣誉博士”学位(当时法国的最高学位,带有荣誉性质,现已取消),1990年起任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顾问委员会成员。2005年起任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里昂高等师范学校“罗纳•阿尔卑斯历史研究实验室”研究员。2013年起任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里昂高等师范学校“东亚研究所”研究员,著有《信仰的管理:托莱多的宗教裁判所与“旧基督徒”》。
德迪埃教授在讲座中提到,欧洲近代早期的社会分为世俗社会和属灵社会,两者之间联系紧密又时时发生冲突,其中,宗教裁判所权衡着二者的关系。教宗为了消除天主教“异端”而设立教廷宗教裁判所,而只要符合国家利益,宗教裁判所能随意在西欧、中欧国家实施恐怖统治。18世纪末期,启蒙运动兴起,宗教裁判所成了“旧制度”的代名词。最近四十年,宗教裁判所成为民族历史学派首要考虑的主题。现今新历史编篡学利用宗教裁判所的资料来处理个人和宗教组织的关系。这个讲座使用历史编篡学的方法,对这个充满争议的宗教机构进行尝试性的评价。
讲座中,德迪埃教授以程序流程图的形式向大家展示了宗教审判从发起到结案的异常复杂的过程,给在场的同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教授还以西班牙、意大利和梵蒂冈三地为例,分析了世俗与属灵社会中宗教裁判所的特殊位置。从教授的讲座中可以看出其前期作了非常充分细致的考订工作,这也为讲座的深度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保障。
提问环节,来自历史系、教育系等学科的同学对讲座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德迪埃教授一一作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