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文军教授及其博士生吴越菲合作在最新一期的《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4期上发表了题为《流失“村民”的村落:传统村落的转型及其乡村性反思——基于全国15个典型村落的经验研究》论文。该论文系文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 (项目编号:13&ZD043)的系列成果之一。全文2.3万字。
论文指出,当前学术界一直存在的“村落终结论”和“村落再生论”两种论争的重要分歧在于: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在多大程度上会消解乡村性?对村落展开类型学研究,首先需要完成一种分析方法的转变——从村落的“整体论分析”转向“要素论分析”。以往研究中缺少人的主体维度,并潜在地接受了一种假定,即村民转型与村落转型具有必然的共向性,而忽视了村民与村落之间的转型张力及其带来的村落转型分化。因此,论文以“村落”与“村民”两大维度的转型(有/无)对村落展开类型学分析,并划分出四类“理想型”村落:“有村民-有村落型”、“无村民-有村落型”、“有村民-无村落型”、“无村民-无村落型”。并将研究主要聚焦于“无村民-有村落型”这一村落形态的分析。其试图探讨的核心问题在于:为什么在当代中国的村落转型中集中出现了没有“村民”或者“村民”流失的村落形态?村民主体与村落结构之间形成了何种新的关系形式,从而使传统乡村性呈现出了新的特征?正是在这样的问题意识中,流失“村民”的村落在更大的意义上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中国村落转型多元性的现实视角,也帮助我们得以重新反思乡村与城市的关系。
论文聚焦于“无村民-有村落型”村落,并对现实中存在的三种子类型——“村民外移型村落(空心村)”、“都市村民型村落(城中村)”和“乡村市民型村落(新市村)” 的村民与村落转型的分离与融合开展了详细的比较分析。为了避免单一个案以“散点论述”的方式来展开村落转型研究的方法局限,该研究采取了多案例研究的方法,试图分析多种转型村落的类型,并且给出一个更具有比较性和整合性的分析框架。同时,为了完成对“流失‘村民’的村落”的经验考察,作者及其研究团队先后在全国范围内依据不同的类型选取了具有典型意义的15个调查点开展实地调查。
论文认为,流失“村民”的村落预示了村民群体与村落之间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共生关系。当前,中国村民的市民化并没有带来乡村性的崩溃,反而因重新融合了某些现代性因素而使部分乡村呈现出了某种“新乡村性”。从共性上来看,在流失“村民”的村落中,村民市民化与村落传统性的融合都是紧密相关的,比如,集体记忆中的历史惯性、社会分化转型中的利益共享、个体化社会中风险抵御的庇护来源等。但从个性来看,基于不同的发生机制,在“村民外移型村落”、“都市村民型村落”以及“乡村市民型村落”的转型中,村民主体的市民化与村落空间的传统性之间也会出现不同类型的融合:在“村民外移型村落”中,村民市民化与村落传统性是被动型融合;在“都市村民型村落”中,村民市民化与村落传统性是过渡型融合;在“乡村市民型村落”中,村民市民化与村落传统性是主动型融合。
论文最后总结分析指出,中国高速发展中的村落真实地显现着现代化变迁的独特性——社会现代化转型中内在地包含着传统性。传统性的存留并非全然是被现代性排斥在外的存在,甚至也可以是激发现代性的一种重要源泉。以往像家庭、村落共同体、乡村传统这些赋予农村生活特殊意义的东西经常被视为个体实现城市化或现代化的阻碍,然而中国传统村落转型的一个重要特征恰恰在于村落以“非城市化”空间与村民的市民化、现代化彼此承认、融为一体,甚至可能成为助力于实现村民城市化或现代化的重要载体。
流失“村民”的村落所表现出的村落与村民的转型分离以及村落乡村性、传统性与村民城市性、现代性之间的共融特点,将我们的研究在学理和实践两个方面推向更大层面的讨论:(1)从学理层面而言,流失“村民”的村落实际上为考察城市性、现代性提出了另一种反思性的视角,即城市性、现代性的获得是否在城市之外也可能为乡村留下空间?(2)从实践层面而言,流失“村民”的村落及其展现的转型特征迫使我们在实践上反思这样一个问题,即宏观层面社会和国家的现代性与微观层面人的现代性之间的张力如何弥合?对此,我们需要一个“一体两面”的实践工程:一方面应当尽可能减少“不完全的城市化”而解决村民与村落之间因被动型、过渡型融合而带来的转型问题。另一方面,也需要一种与单纯的行政建制或者物理空间上的村落再造不同的努力方向——新型村落共同体的整体重建。这种整体重建既包括了在新型城镇化战略中处理城乡关系,解决乡村发展问题等方面的新规划与新政策,也融合了宗族、血缘、道义、行政等多种因素为一体,是一种外在空间结构与内在行动、人文社会和自然环境共生发展的新型共同体。在这种新型村落共同体中,村民与村落能够达成更多的积极融合,从而最终促进城乡的共同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