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科项目“明清基层司法运行模式及现代启示”开题沙龙举行

发布时间:2013-11-29浏览次数:53

20131111日下午,上海市哲社规划项目“明清基层司法运行模式及现代启示”开题学术沙龙在闵行校区法商北楼411举行。项目负责人法律系讲师任海涛主持了此次沙龙。

本次沙龙是对课题申报内容的再次论证,目的是为今后一个阶段的课题研究工作提供指导性思路,沙龙主要讨论了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问题,在研讨中课题组成员在以下方面达成共识。

本课题重点研究民间案件发生后,民间调解与官方调解各自如何运行,各自有何司法效用,两种调解如何衔接、互动的问题。具体而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1)明清时期基层“调解”机制存在的社会文化条件及其对当今的启示;(2)明清民间调解组织的产生及运行模式及其对当今的启示;(3)明清民间调解与官方司法互动关系及现代启示;(4)明清官方司法与民间调解的“依据”及现代启示;(5)明清官方司法与民间调解主持人素质及其现代启示;(6)明清官方司法与民间调解的价值取向的现代启示;(7)明清官方调解与官方“判决”关系及现代启示;(8)明清官方调解与民间调解的司法效能发挥的现代启示。

本课题研究思路基本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第一,通过对明清时期1500多个司法判牍的研究和类型化分析,厘清基层司法运行状况(例如司法依据、司法的价值取向、司法的效能、司法运行中当事人心态等等),这是本课题研究的一个思路。第二,课题组已经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明清时期最主要的乡约文件和乡约实践文献,课题组将以敏感的专业心态和明确的问题意识为指导,从卷帙浩繁的资料中检索出“民间调解”的重要资料,这是本课题研究的第二个思路。第三,以上两个研究完成后,将会重新汇合为一个综合性的思路,就是研究民间纠纷从“民间调解”到“官方司法”的运行模式以及其司法效能,这个关联机制在原始材料里面是不存在的,必须耗费精力和创新能力,才能找到。第四,课题最终目的是要把明清基层司法与调解的经验总结提升,形成对今天调解制度具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的规律,这是贯穿在研究过程中的一条思想指针。

在研究方法方面,项目整体上对明清时期基层司法与民间调解制度的研究是在“法人类学方法”指导下展开的,认为由于传统法律文化、社会结构的延续性,明清时期基层司法效能对当下司法制度运行具有借鉴意义;本课题还需要运用“系统论方法”研究民间调解与官方调解的互动关系及运行模式。同时,在研究中会对大量原始判牍、乡约文本、历史档案进行检索研究,使用“文献检索方法”。此外还会使用比较方法等研究方法。

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对于课题进展及未来规划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此次开题沙龙为未来课题研究提供了比较明确的指导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