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举行了主题为“汉代民事诉讼的新探索”的午餐沙龙。沙龙由青年研究员张朝阳主讲,由历史系副教授李磊主持。历史系黄爱梅、唐小兵、朱明、王进锋,哲学系葛四友,思勉高研院张春田等教师参与了本次沙龙。
沙龙以居延出土的三件经济纠纷案例(“寇恩案”、“赵宣案”、“死驹案”)为核心展开。一方面对相关争议问题提出了新见解,例如:“寇恩案”是否存在民事问题刑事化处理的倾向?“赵宣案”为何追债的钱数与欠债数不匹配?“死驹案”的判决到底是什么性质?另一方面,在深入解读案例的基础上,归纳了汉代民事诉讼的特点,并比较了民事与刑事的区别。认为其最显著的区别是,在民事诉讼中,两造被视为平等个体,而在刑事诉讼中,等级是量刑的一个考量因素。
报告完成后,李磊老师从历史地理、边疆史等角度对报告内容提出了进一步挖掘的方向。各位参会老师也就报告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朱明老师提出罗马民法和汉代民法的比较问题;黄爱梅老师指出了应该进一步探讨居延案例是否具有跨阶层、跨区域的代表性;王进锋老师则关注了汉代是否在概念上对“民事”和“刑事”有所区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