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4-05-08浏览次数:8

  

4月26日,“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共中央编译局全球治理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我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我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和《探索与争鸣》编辑部承办。来自中共中央编译局、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以及我校等多个科研机构和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中共中央编译局全球治理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雪冬、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桑玉成、我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曹文泽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曹文泽在研讨会致辞中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对于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来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更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决定》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这一任务的艰巨性是可想而知的。要实现这一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学者们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我们期待,通过学者们的深入探讨和智慧奉献,本次研讨会将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推进发挥积极的作用。

与会专家围绕治理理论与治理实践、国家治理与地方治理、他国治理经验与我国治理状况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学者们指出,在全球化时代,中国国家治理面临着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双重挑战,一方面,以民主与法制为核心的政治现代性构建尚未完善,另一方面,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若干后现代治理理念又对我国国家治理形成冲击。

针对当前我国国家治理面临的迫切问题,学者们认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要构建结构科学、组织有效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第一,执政党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有学者在分析国家治理中的执政党因素时强调,只有在党政关系、党群关系、党和其他组织关系、党内组织关系四个层次上实现党组织的现代化,才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基础。其次,规范政府职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保障。针对当前国家治理中政府职能边界不清的问题,学者们提出政府的规模与职能应与市场与社会的规模与职能相适应。第三,社会力量的参与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有学者指出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出现了从社会管控到社会治理的转变,随着社会力量的成长和社会活力的激发,“政社共治、官民协同”的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局面正在逐渐形成,这正是国家治理走向善治的关键。第四,地方治理创新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实践经验。学者们密切关注乡镇、县域和城市治理的改革和创新,这些基层治理实践为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注入了活力。第五,他国的治理经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借鉴。立足于全球化视野,学者们深入分析和学习其他国家的治理理念、机制、方法和手段,为我国国家治理提供经验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