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本市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项,本奖项自1986年开始评选,已连续开展十四届。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于近日启动。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沪委宣〔2021〕485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评奖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促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传播,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评选标准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开展的本市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项。获奖成果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优秀成果评选重点支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优秀成果,重点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研究的优秀成果,以及关于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研究的优秀成果。
三、奖项设置
本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奖项名额为150项,设学术贡献奖(3-4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30项左右)、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3个奖项类别。除学术贡献奖不分奖励等次,其他2个奖项类别均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励等次,对于特别优秀且有重大学术影响的成果可推荐为特等奖。
四、学科分类
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共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等26个学科。
五、申报要求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每位申报者的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且必须分布在不同奖项类别。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各类别奖项的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学术贡献奖
1、申报方式:推荐申报。
本奖项采取学术单位提名推荐、专家联合(3名本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提名推荐的申报方式。
2、被推荐对象:应为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学界享有广泛影响和崇高声誉的在世的本市学术单位在编及退休的学者。
3、申报成果:1949年10月1日起公开发表、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原创性研究成果。一般应为个人成果,如是集体成果,被推荐人原则上应是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
4、申报学科:本奖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由推荐人根据被推荐人的代表作情况选择确定。
5、申报流程:
(1)推荐人负责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完成《学术贡献奖推荐表》的网上填写;
(2)将推荐人填写完成的《学术贡献奖推荐表》、被推荐人的成果原件1份,由推荐人送交各院系科研秘书老师处。
(二)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1、申报方式:线上申报,且提交纸质材料。
2、申报成果: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本市学术单位在编及退休的作者围绕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研究阐释,且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
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3、申报对象: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
署名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的成果,且由该中心秘书处统一推荐申报的,不计入执笔人本人的申报额度。
4、申报学科:本奖项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研究领域进行申报,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5、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上传《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PDF电子文档。
(2)提交纸质材料。需提交《申报表》原件、《评审表》1份、成果原件1份、相关辅助材料。
(三)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1、申报方式:线上申报,且提交纸质材料。
2、申报成果: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本市学术单位在编及退休的作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原则上需出齐后整体申报)、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同一种年鉴只能参评一次)、论文等。申报者应申报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3、申报对象: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
4、申报学科:本奖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
5、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上传材料:《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PDF电子文档。
(2)提交纸质材料。需提交《申报表》原件、《评审表》1份、成果原件1份、相关辅助材料。
六、申报时间安排及纸质材料提交
(一)时间安排
1、市评奖办网上申报期: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
2、请各申报者完成网上填写后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所在院系科研秘书;各院系于11月18日下班前将汇总审核排序(见附件1《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后的所有申报材料交文科院。
3、根据市评奖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的申报材料上报市社科评奖办。
(二)提交纸质材料
1、学术贡献奖:将填写完成的《学术贡献奖推荐表》、被推荐人的成果原件1份。
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原件、《评审表》1份、成果原件1份、相关辅助材料1份。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和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由申报人送交院系,由各院系科研秘书老师将所有纸质材料和各院系汇总审核排序后并盖章签字的《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统一递交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同时将院系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cguo@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区行政楼1211办公室;中北办公楼1109办公室。
七、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各类奖项均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请申报者应仔细阅读《网上申报须知》,按照提示的操作步骤并提前进行填写,以防最后网络拥堵延误申报。
2、每位申报者在本届评奖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且须分布在不同类别内。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3、由于受申报项数及初审配额限制,建议申报者一定要选取本人最高质量的成果进行申报。
4、非中文成果最好附上中文译稿或概要,便于同行专家阅读评审。本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实行网上评审,评奖办要求各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的电子版PDF附件。
5.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事宜,请与文科院或市评奖办公室联系。详细申报文件资料请浏览市评奖办网站公告。市评奖办联系电话:53068154、53062500。华师大文科院联系人:郭思晨,吴文钰;电话:54345126、54836258。
附件1: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pdf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