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实体研究机构:
根据学校最新印发的非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办法(华师发展规划[2019]1号),现对我校建设周期满三年的文科非实体研究机构进行统一综合评估及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非实体研究机构,是指由学校批准成立,以“华东师范大学”冠名的校级研究机构,学校对其不定行政级别,不配置干部、人员编制、经费和办公场所,不赋予签报权限。
二、本次综合评估的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7月1日学校发文成立的非实体研究机构,以及2017年第二轮评估通过的非实体研究机构。
三、本次考核周期为2018年-2020年,请认真填写《非实体研究机构考核表》,请勿填写与本机构无关的成果。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递交电子版至wangye@admin.ecnu.edu.cn(需签字盖章,总共三处要签名:机构现有人员、机构负责人、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四、文科院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审议。评估成绩为合格且符合同时期同类型机构设立标准的机构,经机构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共同提出申请后进入下一周期建设;评估为基本合格的机构,给予一年的整改期限,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评估成绩为不合格的机构直接做撤销处理。在评估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事实及数据的研究机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销机构。
五、机构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学校,应由依托单位提前向文科院申请变更机构负责人。机构负责人应是依托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领导研究机构相应的学术水平与组织管理能力,且每位负责人只可担任一家非实体科研机构。若未及时变更,会影响该机构的评估结果。
六、对于无故不按时填写递交考核表的非实体研究机构,将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2: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非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华师发展规划[2019]1号.pdf
文科院联系人:王烨、费斌
联系电话:62232631、62231056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