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激励广大教职工不断提高育人水平、科研水平、管理服务水平,矢志追求卓越育人、卓越学术、一流治理与一流服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启动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贡献奖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者须为我校在职或在岗教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子类的学术贡献奖。参评科研成果应是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的科研成果或转化成果,且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华东师范大学。
已获得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贡献奖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杰出学术贡献奖授予对象
长期潜心从事学术研究,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取得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创新性研究成果,对解决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作出重大学术贡献或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优秀学术贡献奖授予对象
取得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的高水平创新性研究成果,对解决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作出较大贡献或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青年教师学术贡献奖授予对象
自然科学研究工作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公认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详见《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育人贡献奖评选办法><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贡献奖评选办法><华东师范大学服务贡献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三、评选办法
(一)申报形式:提名、推荐
1、提名:校学术委员会、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各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学术委员会、各地校友会等单位中三名以上正高级职称成员联名即可提名。
2、推荐: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可以推荐。
(二)申报方法
1、提名或推荐均需在征得申报者同意后,提交《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贡献奖推荐表》,并提交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
2、被提名或推荐的申报者所在教学科研实体单位负责材料初审工作,单位党委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签署审核意见。
四、奖励办法
(一)杰出学术贡献奖每次评选2-4名,单个奖项的奖励金额为30万元。
(二)优秀学术贡献奖每次评选不超过8名,单个奖项的奖励金额为10万元。
(三)青年教师学术贡献奖每次评选不超过6名,单个奖项的奖励金额为5万元。
五、申报材料提交
(一)提交材料
1、纸质版:《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贡献奖推荐表》原件、佐证材料、代表性成果原件,各1份。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按照推荐申报人用文件袋装好,文件袋上标注申报人姓名。
2、将《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贡献奖推荐表》WORD版、成果电子版、佐证材料等PDF版(所有电子版附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在第一页上添加附件目录清单),打包发送到相应的邮箱。电子版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邮件名称标注为:学术贡献奖推荐+院系名称;
文件夹命名为:姓名+院系名称;
文件包里各材料命名为:姓名+院系名称+推荐表/成果/佐证材料;
(二)提交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7月7日之前,由院系或行政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将提名或推荐人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发送到相应的邮箱。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三)提交材料地址
人文社科类:闵行校区行政楼1211办公室,郭思晨,54345126;邮箱:scguo@admin.ecnu.edu.cn
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育人贡献奖评选办法》《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贡献奖评选办法》《华东师范大学服务贡献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师委〔2021〕26号.pdf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