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教师:
为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力,鼓励青年教师开展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前期研究;培育和打造精品力作;提升研究国际化水平。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设立了青年预研究项目、精品力作培育项目、海外出版发表项目、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等项目。各类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预研究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青年预研究项目面向全校教师,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均在45周岁以下,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2.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和校内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不包括青年高层次引进人才项目)负责人,不在资助范围内。
3.青年预研究项目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4.青年预研究项目结项,以会议鉴定方式进行,评审专家将严格对照项目申请书预期目标,参照项目宗旨,对研究成果提出鉴定意见。若申请人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可申请免于鉴定。
5.本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立项后资助2万元,中期检查通过再资助1万元,三年内完成结项再资助1万元。
青年预研究项目负责人:王烨,霍九仓。咨询电话:33503402/62232631,54836255。电子邮箱:wangye@admin.ecnu.edu.cn。
二、精品力作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本次精品力作培育项目申报分为A类和B类项目。A类和B类项目由教师确定学术专著选题申报,A类面向文科在职教师,B类面向退休教师。
2.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学术道德良好,有出色的前期研究成果,申报A类项目须已完成学术著作的50%左右(不受理已全部完成的学术著作申请);申报B类项目,须提交个人学术专著研究和撰写计划。
3.精品力作培育项目不受理个人文集申报。在研的校内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不包括青年高层次引进人才项目)负责人,不在资助范围内。
4.精品力作培育项目负责人须将研究成果(书稿)提交文科院,文科院将开展项目中期及结项检查,并组织专家审读成果,负责人须根据专家意见修订研究成果。最终成果应在学校指定出版社范围内出版,成果出版后予以结项。
5.申报A 类项目须提交已完成50%的学术专著打印稿(应匿名)3份,证明具备争取获得成果的基础。
6.确定承担精品力作培育项目的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立项协议书,确定研究成果完成目标、完成时间、资助经费等。
7.本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目20万元,分三期拨付,立项后拨付5万元,中期检查通过资助5万元,5年内完成结项的再拨付10万元。
精品力作培育项目负责人:王烨,费斌。咨询电话:33503402/62232631,54836256。电子邮箱:wangye@admin.ecnu.edu.cn。
三、海外出版发表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海外出版发表项目分两类:论文类和外译类。论文类项目目标为发表SSCI和A&HCI学术论文;外译类项目目标为翻译出版重要学术专著外文版。
2.海外出版发表项目面向全校文科教师,其中论文类项目重点支持40岁以下青年教师;论文类项目原则上应有国(境)外合作研究者。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
3.已获得学校其他国际合作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申报。在研的校内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不包括青年高层次引进人才项目)负责人,不在资助范围内。
4.曾承担过海外出版发表项目论文类项目(含2020年之前的海外发文项目),或已发表过SSCI、A&HCI论文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5.申报外译类项目者须提交已出版的中文版学术专著,以及海外出版意向。
6.海外出版发表项目结项条件按项目类别分为两类。一、论文类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以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SSCI或A&HCI学术论文1篇。二、外译类项目负责人完成学术专著翻译(完整书稿),并与国际知名出版社正式签订出版合同。
7.确定承担海外出版发表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与学校签订立项协议书,确定项目研究目标、完成时间和资助经费等。
8.论文类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立项后资助2万元,三年内完成结项的再拨付2万元。翻译类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立项后资助8万元,中期检查通过再资助4万元,与国际知名出版社正式签订出版合同后再拨付8万元。
海外出版发表项目负责人:王烨,费斌。咨询电话:33503402/62232631,54836256。电子邮箱:wangye@admin.ecnu.edu.cn。
四、智库成果培育项目条件和要求
1.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应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事关上海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进入深入调查和研究,提供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的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成果。
2.智库成果培育项目主要面向学校在职专任教师,优先资助具有决策咨询研究能力和基础的青年教师。优先资助注重实地调查、实证研究,基于数据和科学分析的项目。
3.正在承担学校各类智库成果培育项目(含专项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可以申报;在研的校内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不包括青年高层次引进人才项目)负责人,不在资助范围内。类似研究内容若已获得其他经费资助的亦不予受理。
4 .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提交1篇高质量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同时在研期间提交2篇以上决策咨询专报。
5.项目免予鉴定结项条件为: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提交了系列决策咨询专报;若项目成果中有1篇以上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部门录用或采纳(单篇),或者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正面批示(单篇)或者相关决策建议转化为国家相关部委或者上海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政策。
6.项目批准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 本项目的资助经费为4万元。
7.课题负责人应主动对接相关政府部门,广泛调研,利用问卷调查等手段掌握第一手资料,定性与定量结合,研究真问题,形成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高质量成果。
8.通过前期向全校和政府相关部门征集选题,拟定选题指南见附件。申请人可结合自研究特长,在充分理解选题内容基础上,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智库成果培育目负责人:刘进,吴文钰。咨询电话:62233448/54345118, 54836258。电子邮箱:thinktank@ecnu.edu.cn。
五、注意事项:
1.以上项目均面向全校相关学科教师。全职博士后或专职科研人员在聘期内能完成项目研究者也可以申报。各类申报选题应符合本院系和学校学科建设方向、学术前沿或者国内外关注重大问题。
2.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正在承担学校原繁荣计划项目尚未结项者或结项记录不良者不能申报。
3.为加强科研育人,所有申请资助项目原则上必须有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参与。
4.项目批准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合同期内调离学校且尚未结项的应退回结余经费。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将追回所拨全部经费。
5.不能以已立项的其他课题中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项目。受本项目立项资助后,不能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其他校内课题。
6.凡立项资助的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情况优秀的在下次申请立项中优先考虑。
7.以上项目细则见文件《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预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华师人文社科[2021]8号)、《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精品力作培育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华师人文社科[2021]5号)、《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海外出版发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人文社科[2021]6号)、《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华师人文社科[2021]3号)。
本次申报由各院系统一负责申报。申报人应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A3双面中缝装订)和附件材料一式5份至本院系科研秘书处。经院系审核签章后在6月28日前统一将本院系申报材料以及申报项目一览表(见附件)报送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人:王烨。咨询电话:33503402/62232631。电子邮箱:wangye@admin.ecnu.edu.cn。
附件下载: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