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立足于《法权学说》这部被西方学界遗忘了近两百多年的著作,试图从“法”、“自由”和“强制力”这三个概念出发,来理解康德整个政治哲学的基本架构及其根本精神。本书驳斥了有关康德政治思想的一些根深蒂固的传统看法,而试图表明,康德的整个政治论说并不处在其哲学规划的边缘,而是与他的基本哲学旨趣存在内在的勾连,同时,那种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所呈现的个体主义,并不是康德实践哲学的最终形式,相反,在《法权学说》这部著作中所呈现的对于人与人之间的“交互关系”的强调,使其道德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康德式的那种自由主义,明显不同于立足于“个体”的英美式自由主义。
该成果于2018年获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二等奖。